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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日後第十三主日
 

路加福音 12:49-56

作者 : 梁麗娥牧師

在《路加福音》的結構中,耶穌往耶路撒冷的路程開始於9:51至19:27結束,之後他便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城面對死亡。在這段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穌教導他的跟隨者做門徒的意義、態度和使命。今天的福音經課《路加福音》12:49-56,就是記述耶穌前往耶路撒冷路上的其中一次講話片段。
在12:49,耶穌說他要把火丟在地上,這句話可從兩個層面來理解。首先,在猶太人的傳統中,「火」有審判的象徵意思,在《路加福音》的3:9,17及17:29都以「火」來表達審判的意思,故從這角度去理解,這裏表達了耶穌的來臨是帶有審判性的。我們知道耶穌的來臨是上帝國的臨到,他再來的時候,將會審判所有人;在上主日的經課中,12:40也提醒信徒要隨時準備他的來臨。
此外,根據古代學者和教父們的見解,「火」是指神聖的火,有煉淨的意思。在《路加福音》3:16,施洗約翰曾經指耶穌要用聖靈和火給人施洗;在《使徒行傳》2:1-4聖靈降臨到使徒身上的時候,聖靈也如同火焰顯現。因此,從這層面來看,耶穌要把火丟在地上,是指聖靈要煉淨地上的人。若參考《瑪拉基書》3:1-3,便明白上述兩層面的理解可以綜合起來,也就是說,耶穌來的目的不是要以火來消滅,而是以火來煉淨,就像煉金一般把雜質除去。
在12:50耶穌說自己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這裏在希臘原文分別有兩個「洗」字,第一個是名詞,另一個是被動式的動詞,用來表達被「浸」、被「淹」在水裏的意思。在這裏暗喻了耶穌將被害受難。之後耶穌引用了《彌迦書》7:6,表示就算是家庭中的成員,都會因為他的緣故而彼此相爭(12:51-53)。事實上,這正是早期教會中歸信耶穌的猶太人所面對的真實情況,他們因為信仰的緣故被趕出會堂。耶穌這樣對跟隨他的人說,除了是要讓他們知道他將要受苦之外,更提醒他們也要預備面對因與家人不同信仰而產生的紛爭。對於當時的信徒,這的確是作耶穌門徒實在要付上的沉重代價。
在12:54-56提及的天氣變化,其特性是與以色列的地理位置有關的。因以色列的西面是地中海,故從西面來的雲是會帶來雨水;至於以色列以南是乾旱的曠野沙漠地區,因此從南面吹來的風是乾燥的熱風。耶穌以當時的人熟悉的天氣變化作類比,是要指出他們應該清楚當時耶穌這位彌賽亞來了,是上帝國來臨的時候,只是他不以他們期望的形像來,卻是以謙卑和受苦僕人的形像來完成彌賽亞的使命。
今天這經課重新挑戰所有基督徒跟隨耶穌的決心,並且要我們認真反思耶穌基督在自己生命之中的位置。當我們說要跟隨耶穌以他為主的時候,我們是只為得拯救,還是我們因耶穌基督願意為我們犧牲的緣故,從而也願意預備自己跟隨他犧牲的腳蹤?聖經學者巴克萊認為基督教的本質在於對基督的忠心,人要把基督放在世上最珍愛的東西之上。若信徒願意努力以此方向去生活,就真是耶穌的門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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