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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五主日
 

約翰福音 12:1-8

作者 : 鄧翊匡牧師

進入大齋期第五主日,福音經課選自約翰福音十二章1-8節,記載了死而復活的拉撒路的姊姊馬利亞以香膏膏抹耶穌。在耶穌準備進入聖城之前(即下主日棕枝主日所紀念之事),這故事帶給我們甚麼啟示呢?讓我們細閱一番。
經課一開始提到事情發生在「逾越節前六天」,(這有別於共觀福音中其中兩卷的描述:《太》和《可》放在耶穌入城後,逾越節前兩天,即太廿六6-13及可十四3-9),也是耶穌榮進聖城前的一天(參見之後的第12節),耶穌再次回到「伯大尼」,即是十一章1-45描述他使拉撒路復活的地方(1)。我們若翻看約翰福音作者描述「拉撒路復活」的開頭,已清楚寫出,這拉撒路,就是曾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主腳的馬利亞的弟弟(十一1-2),在此我們可以看到,福音書作者視「拉撒路復活」至「馬利亞膏抹耶穌」,是一個前後呼應的敍述,而非兩個獨立故事。
伯大尼,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除了是拉撒路復活和今日這福音故事外,還有在這福音書開初(一28),是施洗聖約翰為人施洗,並在那裏宣告耶穌是「上帝的羔羊」(一29和36)、「上帝的兒子」(一34)、和安得烈稱耶穌為「彌賽亞/基督」(一41)的村莊。由此可見,作者筆下的伯大尼,是彰顯耶穌真正身份的地方。
耶穌重回這裏,是因「有人」邀請他來赴宴。這人是誰?本福音書沒有解釋,也不是本故事的重點,重點是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三姊弟都在(2-3)。而馬利亞,就將一斤極貴的純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以致全屋都散發着膏的香氣,她並用頭髮抹乾耶穌的腳。有別於《太》和《可》將油倒在耶穌頭上,本書作者卻和路加福音七章36-50節那個有罪的女人將膏倒在腳和用頭髮抹耶穌的腳的情節近乎一樣!在此,我們先看看馬利亞。從路七36-50的描述,這「有罪的女人」和「用頭髮抹耶穌的腳」是相呼應的描述,因在當時,良家婦人的頭髮是束起的,只有風塵女子,才會將頭髮散下來。然而,拉撒路的姊姊馬利亞,本福音書中並沒有指出她是當時律法中被定為「有罪」的人,何解她會散下自己的頭髮,為耶穌抹腳?或許這是福音書作者給我們一個提醒,在上帝之子面前,沒有人是可自誇的,而馬利亞正正明白這一點,因此她表現自己「有罪」之身,坦誠地面對上主,謙卑地在他腳前服侍。弟兄姊妹們,在上主面前,我們會否坦然在上主面前承認自己黑暗的一面?
另一點,馬利亞用去一斤的香膏,這份量其實是安葬整個遺體的用量。有說法話,當時的人會用自己辛苦存了很久的錢,早早買這些香膏,待自己死後由親人為自己安葬之用,就好像我們俗語所說的「棺材本」。她將膏抹在耶穌腳上,正正預示基督將為世人犧牲(7)。
對比馬利亞表現自己「有罪」之身坦誠地面對上主,謙卑在他腳前服侍,並用珍貴的香膏預示他的受難,將會出賣耶穌、不關心窮人、被作者形容是「賊」,負責幫耶穌和門徒管錢囊的門徒猶大(4和6),就站在「道德高地」指責馬利亞為何不將香膏賣出,並以所得的錢去賙濟窮人(5)。事實上,可能我們和猶大一樣都有類同的想法,因為當時的300個銀幣(5),確是可以幫到很多人。耶穌卻以一個當時猶太拉比的教導去回應,就是「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着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7-8)。傳說當時的拉比教導,有提及幫助人「安葬」比幫助窮人的德行更高。若這教導是真實,那麼我們就會明白何解耶穌這番話就成為這故事的結尾。
故然,馬利亞以香膏為耶穌「安葬」,在當時來看,確是比起用這來換取的金錢去賙濟窮人更高尚。但更重要的是,耶穌指出,願意服侍為人受難犧牲的上主,才是人得救的唯一指標。因着這指標,人能如馬利亞般謙卑自己服侍他人,相對猶大假情假意地說賙濟窮人,這才是真正的「服侍」,因這份服侍,能使在絕望中的人,存有「復活」的盼望,就如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一樣,使馬大和馬利亞從當時的絕望中「復活」過來。而耶穌自己,更是「復活的主」,因耶穌的復活,聖靈的助祐,這福音得以傳開,如香膏的香氣向外散一樣。弟兄姊妹們,你們願意如馬利亞一樣,信靠這復活的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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