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日是「棕枝主日」,這主日標誌着聖周(Holy Week)的開始。信徒每年都在這天搖晃棕枝,仿傚昔日的群眾,歡迎耶穌基督進入聖城耶路撒冷。這主日又稱為「苦難主日」,福音經課按着禮儀年的次序,分別安排宣讀三卷共觀福音裏記載耶穌基督受難的部分,顯明他進入聖城的目的,不是為了受群眾的歡迎,而是為世人犧牲在十字架上。
本年基督受難的福音經課,來自《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經課大致分段如下:
一、耶穌在彼拉多及在希律面前受審(1-12節)
二、群眾的聲音勝過彼拉多的意思,耶穌被判釘十字架(13-25節)
三、耶穌與古利奈人西門及婦女相遇(26-31節)
四、耶穌與同釘的兩個犯人相遇(32-43節)
五、耶穌的死亡及見證的反應(44-49節)
羅馬的統治者,為使地區局勢保持穩定,曾經與猶太人有過協議,不會過問他們的宗教事務。然而,判處死刑的權力,仍然握在羅馬人手裏。這點不論是羅馬人,還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都十分清楚。因此,祭司長和眾人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穌的罪名,不是有關宗教的,而是煽惑國民、禁止國民納稅給凱撒及自稱為王(2節)。這三條政治性的罪名,彼拉多不得不去處理。然而,彼拉多並不符合祭司長和眾人的期望,他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4節)
六至十二節是《路加福音》獨有的,指出參與審判耶穌的不只彼拉多,還有希律。由於耶穌出自加利利,加利利是希律的行政管轄區,他又碰巧身處耶路撒冷(7節),彼拉多便伺機把這個不易處理的「問題」,推到希律那裏。彼拉多這行動非常成功,因為希律「聽見過他的事,早就想要見他」(8節)。結果,希律和彼拉多二人,自那天起因為耶穌由敵人變為朋友(12節)。
希律把耶穌送回彼拉多那裏後,彼拉多召集了祭司長、官長和百姓(13節),接連三次在對話中告訴他們:「看哪,我也曾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這人犯過你們控告他的任何罪」(14節),「可見他沒有做甚麼該死的事」(15節),「為甚麼呢?這人做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有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22節)連同較早前的一次,彼拉多共四次表明耶穌無罪,想要釋放他,祭司長和眾人控告耶穌的罪名,根本是子虛烏有。彼拉多和希律兩位並非耶穌的跟從者,不約而同地證明了耶穌的無辜。然而,群眾「大聲催逼彼拉多」,「他們的聲音終於得勝」(23節),耶穌被判死刑,「因作亂和殺人而下在監裏的人」(25節)反得釋放。路加筆下的審判結果,是多麼的無理和冤枉!群眾的聲音,與耶穌進入聖城時歡呼的聲音,又是多麼現實和醜陋的呼應!
在第三和第四段裏,背着和已經釘上十字架的耶穌,分別與古利奈人西門、婦女和同時被釘的兩個犯人相遇,婦女和犯人更有機會與耶穌對話。這些既是發生過的事情,也是世上無數人的寫照。無論是主動刻意去接觸耶穌的,或是好像西門一樣,只是剛巧遇上他的;無論是願意接受耶穌的,或是始終拒絕的,耶穌即使無罪無辜,亦早已為每個人背起沉重粗糙的十字架。耶穌甚願每個人都能夠看見自己的處境,知罪而悔改。耶穌對婦女的話:「他們若在樹木青綠的時候做這些事,那麼在枯乾的時候將會怎麼樣呢?」是一句諺語,意思是在無辜的人身上發生這事,那麼有罪的人將要如何呢?耶穌請婦女不要為他哭,卻要為將來耶路撒冷被毀而哭,更要為人的處境而哭。
「這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34節)有學者就有部分古卷沒有這句,作出研究和推想。如果耶穌確有說出這話,部分古卷沒有記載,也許是因為這話太激進了,不可能這樣就寬恕這些扭曲事實,殺害無辜者的人!相反,耶穌沒有說這話,但記錄的人,從耶穌的整個生命和教導裏,已經清楚地看到這個信息。哪個推想是真相,沒有人知道,但耶穌捨身的影響力,從百夫長和眾人(47-49節)的反應,已經可以看到。百夫長說:「這人真是個義人!」證明了人終於看見了真理;眾人捶着胸地回去,表明人的心可以改變。
聖周要開始了!你預備好與耶穌同行他在地上的最後一段路程嗎?你的心預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