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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二主日
 

約翰福音 20:19-31

作者 : 張樹萱牧師

耶穌給門徒「赦罪」的權柄
復活的耶穌向門徒顯現,賜給他們「平安」的同時,也賜下聖靈並授予他們一個權柄:「領受聖靈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對於這項任命,我們應如何理解和執行呢?
這句經文經常引發不同的意見和討論,因為有些基督徒認為人根本就沒有這種「赦罪」的能力,認為只有上帝才有此赦罪權柄。所以,基督徒在解釋這段經文時,往往只會說是耶穌基督給予教會的權柄,或者認為基督徒必需承擔起傳福音的責任。因為羅馬書10章14節指出:「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告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從這角度理解的話,信徒不傳福音;就是沒有將上帝赦罪的恩典傳揚出去,很多人就會因為「未聽聞」和「不知道」而未能得到上帝的赦免一樣。
多馬到底為何「不信」?
本主日經課的主角除了復活的耶穌外,多馬固然是另一焦點。聖經的描述:「那十二使徒中,有個叫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在一起。其他的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對他們說:『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入那釘痕,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絕不信。』」
耶穌死後第一次向門徒顯現,多馬並不在現場。所以當其他門徒為耶穌復活所作的見證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這句說話,多馬起初就不相信也不能接受。
a. 我不在現場:你不能代表我!
聖經並沒有說明多馬為何當時不在現場。就因為多馬不在現場,沒有親眼看見復活的主,他就是不相信也不能接受從其他人口中所描述的事實。人往往受到肉身和時空的限制,現實就有很多事情,是在我們不在場的情況下發生的。一些我們未有參與的會議所決定的事,不一定都是「錯誤」決定!因為人渺小軟弱,所擁有的知識和智慧,也非常有限。我們都應接受一種事實,就是「我們並不是世界的核心。即使我們不存在,世界依然會不停轉動。」
b. 我不信別人:怕背後有圖謀!
多馬所表達的;就是除非我能看見,能觸摸到,並且經過我的驗證,我絕不相信。簡單來講多馬是不信任這班門徒所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的見證。世界上人心複雜,人與人的相交經常以「陰謀論」互相猜疑,今日社會似乎經常見到。但多馬居然對這班日夕相對的弟兄不信任,實在使人傷心。今天我們與弟兄姊妹相處之道是甚麼呢?我們如何實踐「用愛心說誠實話」呢?當別人拒絕我們時,我們的反應又會如何呢?
c. 我不信復活:因不合乎理性!
「沒有親眼見我就不信」可能是多馬當時最基本的想法,所以多馬不能通過他的理性;又不相信朋友所作的見證;更沒有甚麼實質證據的證明下,他暫時無法接受耶穌復活這件事。
這些「其他門徒」作了甚麼?
其實經文中有一班沒有提及名字但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其他門徒」。從經文意思分析和推想,我們可以假設那「其他」的群體有十人(十二使徒減去不在場的多馬和出賣耶穌的猶大)他們一起面對多馬的「不信」。聖經說:「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在一起」
a. 為何多馬仍然留下?
這群門徒中,就好像只有多馬一人「不信」,他應如何面對這些他所認識已久但好像陌生的同門兄弟呢?在今日「多疑」的社會氣氛下,要成為極小數的「異見」人士,壓力是何等的大!我們都會問:「多馬為何不離開呢?」
b. 為何門徒不請他走?
十個門徒,他們領受完耶穌的賜福和權柄,可能非常亢奮。但他們卻非常平靜的接納這位不同立場的弟兄。他們沒有請多馬退席或避席,也看不到那十個人有要求多馬表態或試圖以不斷遊說的方式去說服他。
c. 這八天大家做了甚麼?
聖經沒有記載他們如何渡過這段「相處很難」的日子。但我回顧教會歷史後大膽作了一些推測。我們看到多少時候我們願意以包容接納為基礎;基督復活與復和的信息就得以傳揚,教會就得以擴展;在甚麼時候要求以立場爭執為主導,教會就會出現分裂和衰微。這群門徒領受了「赦罪」的權柄,他們就以安靜陪伴等候這位還「未信」主已經復活的弟兄。
我相信他們這段時間正默默地為多馬祈禱,祈求上帝允許多馬能夠有機會看見復活的耶穌,就像他們所見過的情況一樣。各位弟兄姊妹,這樣的禱告也許就是我們經常為「未信」的人所作的祈禱。相反,如果早期教會「其他門徒」以「權柄」來讓多馬順服的話,有可能門徒中就會再少一人了!
大家試想想哪間教會是所有的人都是「信」徒的呢?我們的責任豈不就是去邀請和歡迎「未信」的人加入教會嗎?這樣,讓「未信」的人與我們一起生活經歷,才是教會的一般應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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