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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後第二主日
 

約翰福音 1:29-42

作者 : 梁麗娥牧師

約翰福音1:1-18是福音書的序言,而19-28節,則記載施洗約翰宣稱自己「不是彌賽亞」(1:20),卻要「修直主的路」(1:23);他將要見證那一位將來比他更大,「解鞋帶也不配的」那位(1:27)。究竟那位道成肉身的「真道」、「真光」是何許人?施洗約翰怎樣為這位「上帝的兒子」作證呢?
本主日福音經課記載當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他見證耶穌的一個重要身份,就是「上帝羔羊,除去世人罪的」。施洗約翰「不是那光,而是為那光作見證」(1:8),因此30-34節記載了施洗約翰眼前所看見的耶穌,他是「在我以前已經存在」、「聖靈降臨在他身上」、「以聖靈為人施洗」的那位,而34節更宣稱:「我看見了,所以作證:這一位是上帝的兒子」,因此有學者認為這一個段落,是早期教會對基督論討論的重要基礎。
若我們細心留意,在本主日的經課中,施洗約翰兩次以「上帝的羔羊」稱呼耶穌。「上帝羔羊」總令人想起,《出埃及記》12章,塗抹在門框上羔羊的血,成為免被殺害得拯救的標記。學者普遍都認為,約翰福音用意將耶穌基督與逾越節的羔羊連繫起來,以表達耶穌是逾越節的「真羔羊」。其中19:33記載耶穌的腿沒有被打斷,正正與《出》13:36,逾越節羔羊必須以無瑕的羔羊作祭。
羔羊代贖的觀念,從《創世記》上帝親自為亞伯拉罕預備羔羊代替以撒、到《以賽亞書》53章,記載受苦僕人如同「被宰的羔羊」,乃至聖殿中贖罪祭的羔羊。《約翰福音》的見證,為的就是指出:「耶穌是上帝所為世人親自預備,除罪的羔羊」。
35-42節記載耶穌召叫首批門徒。《約翰福音》記載,首先有兩位原是施洗約翰的門徒跟從耶穌,這兩位:一位是西門彼得的弟弟安德烈,而另一位則沒有記述他的名字。因此,部份學者認為這一位門徒,應該是《約翰福音》的作者,故事的「藏鏡人」—使徒約翰。
若對比《約翰福音》的論述與對觀福音的描述,首批被召的門徒,《約翰福音》並沒有提及「漁船」、「漁夫」、「打漁」,反而提供了一段「原來是施洗約翰門徒,轉向跟隨耶穌」的記載。這段記載再一次呼應「約翰不是那光」,所以當耶穌—上帝的真道來臨時,施洗約翰的使命已經完成了,他漸漸從福音—上帝救贖世人的舞台上退下來,交由耶穌這真正的主角出場,因此原本跟隨他的門徒,都轉向跟隨耶穌了。
與對觀福音記載耶穌親自到海邊召叫門徒的記載不同,約翰記載耶穌首批門徒是由施洗約翰的門徒轉而跟從耶穌,耶穌問他們:「你們要甚麼?你們在尋找甚麼?」這個問題是耶穌在這福音書中的第一句說話,道成肉身的主察問每一位尋找他的人一個首要的問題,究竟我們想尋找甚麼?
耶穌對門徒第一個邀請,第一個吩咐是:「你們來看」(Come and See)。普遍學者都認為這句話,不是單單表面上指讓門徒看他所住的地方而已,而是更深意義地表達,讓門徒來看他的生命,經驗他的教導,並真正的與他「同住」。
各位弟兄姊妹,今天我們在尋找甚麼?我們要甚麼?當耶穌吩咐我們:「你們來看」,我們又是否願意去他所要我們去的地方,看他所要我們看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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