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福音經課是約翰福音13章31節至35節。整卷約翰福音可以分為兩大部分。1至12章是耶穌作為上帝的道向世人的彰顯,包括他的公開講論,七個神蹟,與不同民族的人相遇(如3章的尼哥德慕,和4章的撒瑪利亞婦人)的記載。13章起至結尾,則是關於耶穌向門徒表述自己身分,對門徒要求,以及復活後與門徒相遇的記述。13章至17章有學者稱此段為耶穌的臨別講論。但若然你細讀13章,你會發現耶穌並不是在第1節就開始「講」,而是要到猶大離去之後,在31節才開始。因此本主日的福音經課可以說是異常重要的一段,因為此段是耶穌對門徒臨別囑咐的引言。這引言放在整卷福音書的中間,連繫着福音書的四個重要主題。
1. 榮耀:「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上帝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如果上帝因人子得了榮耀,上帝也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立刻榮耀他。」
31至32節當中提到了五次榮耀。耶穌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人子當然是指自己,如今亦是代表此時此刻。「如今」是一個怎樣的時刻呢?在13章1節裏提到,這一刻正是耶穌將要「離世歸父的時候」。因此,我們可看見福音書把榮耀與死亡,兩個概念連結在一起。耶穌真正得榮耀,是當他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擘開受死的時刻。上帝與人子的關係亦在此顯明。
2. 審判:「孩子們!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不多了;你們會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現在也照樣對你們說。」
33節中耶穌說:「你們會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這句話的確亦曾與猶太人說過。在約翰福音7章34節有一次,8章21節裏亦有一次。這句話在7章和8章的處境是一個審判的宣告。猶太人之所以不能到耶穌要去的地方,是因為在8章21節裏提到「你們會死在自己的罪中」。8章講論到的是猶太人不認識耶穌,不願意相信他,這就是他們的罪。至於門徒,耶穌稱呼他們為「孩子們」。「孩子們」是一個很親密的稱呼,代表門徒不是那些不願相信耶穌的人,而是與耶穌有密切關係的人。在約翰一書當中(約翰福音與約翰一, 二, 三書都屬於同一
個群體)時常以孩子相稱。如2章1節「我的孩子們哪,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
3. 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命令的主題在10章曾經出現,在14,15章亦會再次提及。命令是以聲音發出,在第10章裏提到「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牠們也跟從我。並且,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這代表誰願意聽這命令,就是這位牧羊人的羊,而誰是他的羊,他就會賜給他們永生。這命令就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愛鄰如己」的命令在舊約利未記19章已經記載到,那麼為甚麼這裏是一條「新」命令呢?
4. 我……愛你們:「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舊約誡命是以上主與人立約的形式訂定,誡命的基礎是「約」,但耶穌的命令,並非建基於「約」而是建基於「愛」。「我怎樣愛你們」這句說話指向三個情境。第一個是耶穌為門徒洗腳,第二個是當耶穌被拿時讓門徒平安離去,而第三個是耶穌為世人而死。這三個情境都指出耶穌願意主動去愛那些在「世間屬自己的人」,甚至愛他們到底。
我們可以看見,耶穌在臨別時,提醒門徒他將要離去;但他的離去並非無目的,而是為了愛那些「孩子們」,愛那些「屬自己的人」,愛那些與他有親密關係的人,甚至願意為他們「得榮耀」亦即是為他們受死。今日,我們都是為耶穌所愛的人,我們又會以甚麼回饋耶穌的愛呢?我們又能以甚麼見證我們作為上主門徒的身分呢?
「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