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0:1-10
作者 : 陳榮豐牧師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耶穌利用兩個比喻來形容自己。一、他是由門進入的牧人,而看門的人給他開門(2-6節);二、他也是門,羊必須經過門而進入羊圈,並得糧食與生命(7-9節)。 大部分學者都認為本章並不是一個獨立單元,必須與前文第九章一併閱讀。「我實實在在(希臘文:amen amen)地告訴你們」(1節)。在約翰福音,耶穌曾用“Amen”「實實在在」廿三次來強調表示強烈的肯定。如果我們能夠與第九章並排閱讀,我們不難發現,羊的牧人是指讓瞎子得見光明並認識生命真道的耶穌;羊是主的子民—瞎子;而「爬進來」(1節)、「在我前來」(8節)、「偷竊、殺害、毀壞」(10節)的強盜與盜賊就是第9章所描述的迫害、拒絕並排擠瞎子的法利賽人。 以「牧羊人」的形象引申為以色列民中的宗教領袖,在猶太傳統中亦有類近的比喻,例如耶利米書23:1-4:「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此外,希伯來聖經中亦有以牧人的形象論述上帝對他的子民之牧養與關顧,例如:詩篇23篇、以賽亞書40:11。 正如經文所指,羊的牧人與強盜的分別,在於他們進入羊圈的方法、動機,及羊的反應。真正的牧羊人,他們從門—「正確與真正的道」出入,他們熟悉羊群,並願意走在前面,引領羊群,而羊能夠認出他的聲音;相反,強盜是從圈外爬進來,是以搶奪羊的生命,而羊聽到他們聲音,會拒絕並且逃跑。 而經中「按名叫自己的羊」(3節)在聖經中,「名字是定義了物件、人物、地方的本質。不單是稱呼而已,更蘊藏了信仰的涵義。因此起名的概念是為重要的。創世記中,上帝為天地、時間起名,更為人類的始祖起了名字,而阿當(人類)作為上帝的管家與在世形像,上帝賜予阿當(人類)為眾生起名的權柄。因此牧羊人為羊起名,並叫他們的名,表達了他對羊的認識、親密關係。此外,牧羊人放牧的時候,他並不是隨意放縱、任意牧養,他總是走在前頭,羊跟他。一個牧羊人,他知道哪些地方有草坪、哪些地方有危險,他願意走在前面,帶領羊群。 然而經文中「羊絕不跟陌生人,反而會逃走,因為不認得陌生人的聲音。」(5節)或許這是一個值得我們作為上帝所牧養的羊,我們是否真的懂得分辨牧羊人與陌生人的聲音?又或者,我們面對陌生人的聲音,面對陌生人,我們是逃走拒絕?還是觸動你我的「好奇心」?面對上帝這位大牧人的引路,我們有可曾偏行己路,與上帝相爭,爭著走在前頭? 經課中第二個比喻,耶穌說「我是羊的門」。門—分隔內外,讓不屬於內的分隔於外,因此門是進入內裏的唯一通道。羊要進入羊圈,不能夠不通過門,而羊圈的門,是羊的保障。在以色列地區,羊圈由石頭堆砌,只留下一條足夠一人安躺其中的狹縫,因此有學者認為,耶穌說我是門,仍然是以牧羊人為喻,因為當時的牧羊人在晚上,會坐在羊圈的狹縫中,成為一道「以自己生命」保障羊群生命的門。 耶穌說:凡從我進來的,必得平安,可以進出,並找到草吃。弟兄姊妹,今天這個世界似乎為我們提供了五花八門,似是而非的「門」,似乎是一條出路,然而真的能帶給我們平安?真的讓我們可以得著自由?真的能滿全我們的生命嗎? (按:上期內文第二條小標題:「二、上的對話」應為「二、路上的對話」,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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