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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七主日:升天日後主日
 

約翰福音 17:1-11

作者 : 梁麗娥牧師

在傳統上,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被稱為「大祭司耶穌的祈禱」,本主日的福音經課只選讀了其中上半部分。依據《和合本聖經》、《和合本修訂版聖經》及《思高譯本聖經》,整章共二十六節可分為三部分,其中《思高譯本》給這三段的標題分別為:
 17:1-5 (耶穌)為自己祈禱
 17:6-19 為門徒祈禱
 17:20-26 為信徒祈禱
現時「三年一個循環」的主日經課表可能也參考了上述傳統的分段方式,把本章分別在甲、乙、丙三年的復活期第七主日(有稱為「升天後主日」)分段誦讀。在甲年從17:1-5加讀至17:11,能使人感受到耶穌對門徒的關心,因他預計了門徒在他受難後的需要而為他們祈禱;如此安排也配合教會在升天日後的氣氛和情緒。
在這段禱文中,耶穌曾稱呼他祈禱的對象為「父」(17:1,5,24)、「聖父」(17:11)及「公義的父」(17:25)。在福音書中,可以找到不少耶穌稱天父為「父」的例子。至於在17:11中「聖父」(Holy Father)的稱呼,卻不是慣常的表達,根據《思高譯本》的註釋,這稱呼是在新約聖經中唯一一次的使用。事實上這稱呼也是初期教會在禮儀上的用語,在初期教會文獻《十二使徒遺訓》第十章第二節,可見這稱呼用於禱文之中。
耶穌祈求天父「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17:1下),代表了他求父使他從死亡中復活,為的是要父得榮耀;因耶穌死而復活,人就認識全能的父。由此看來,耶穌並不是為自己得榮耀而祈求,而是為了父得榮耀而求。加上在17:5提及在未有世界以前,耶穌在父前原是榮耀的,可見他是甘心順服來到世界,並願意犧牲自己以成全父的旨意;如此,他不單成就了救世的恩典,更是歷代信徒學習謙卑順服於上主旨意之下的模範。
耶穌為門徒祈求的重點,在於求父保守他們像天父和他一樣合而為一(17:11),簡單來說,就是期望門徒能彼此相愛,團結一致,成為一個關係緊密、愛的群體。正如13:34-35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若是如此,這合一的群體就能反映出天父和耶穌的合一,讓人認識上主就是仁愛的主。當日這禱告是耶穌為門徒而求的,在使徒行傳描述初期教會的時候,門徒實際上是受到不少分裂的衝擊:如外邦信徒是否必須遵守猶太律法的爭論、保羅和巴拿巴之間的個人衝突等。事實上,昔日這祈禱對於門徒群體如何重要,同樣在教會歷史的發展中,直到今天,這禱告一直都是同樣的重要。作為信徒的我們,對於耶穌這祈求,亦是他給我們的命令,我們自己在日常生活之中,又作了怎樣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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